作者:飛龍世紀物流 發布時間:2023-07-21 字體:大 中 小
一、什么是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模式
退貨中心倉模式是指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模式下,跨境電商企業境內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倉儲企業(以下簡稱“退貨中心倉企業”)可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設置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退貨專用存儲地點,將退貨商品的接收、分揀等流程在原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開展的海關監管制度。
退貨中心倉模式下,退貨中心倉企業可將區外退貨倉轉移到區內,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退貨商品的企業質檢、理貨、分揀、申報重新上架等作業流程轉移至區域(中心)內,“一站式”完成全業務退貨流程。
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模式下有哪些退貨政策?
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模式下,允許電子商務企業或其代理人申請退貨,退回的商品應當在海關放行之日起30日內原狀運抵原監管場所,相應稅款不予征收,并調整個人年度交易累計金額。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模式下,退回的商品按照現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模式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境內代理人或其委托的報關企業(以下簡稱“退貨企業”)可向海關申請開展退貨業務。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及其境內代理人應保證退貨商品為原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退貨企業可以對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申報清單》(以下簡稱《申報清單》)內全部或部分商品申請退貨。退貨企業在《申報清單》放行之日起30日內申請退貨,并且在《申報清單》放行之日起45日內將退貨商品運抵原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原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相應稅款不予征收,并調整消費者個人年度交易累計金額。
三、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模式下退貨政策有哪些優勢?
(一)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及時間成本。退貨中心倉實現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現有保稅倉軟硬件資源的共享使用,集約化生產,降低經營成本;退貨包裹直接由消費者快遞至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壓縮中間環節,節省物流在途時間,切實保障消費者退貨權益,提升購物體驗。
(二)提升退貨全流程監管效能。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退貨中心倉模式能實現海關對跨境電商退貨包裹入區、在途、分揀、出區監管全覆蓋,集約化高效監管,顯著提升監管效能。
(三)促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業務健康發展。退貨中心倉模式進一步理順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業務監管流程,打通消費者退貨最后“一公里”,實現監管閉環,規范退貨流程及作業標準,以規范促發展。
(四)有效強化海關業務風險防控。退貨中心倉模式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退貨處置全流程納入海關監管,通過查驗管理、物流監控、電子底賬管理、業務退出機制等舉措強化海關業務風險防范,形成監管閉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