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飛龍世紀物流 發布時間:2026-04-30 字體:大 中 小
鋰電池產品出口對物流時效要求嚴苛,且作為危險貨物,包裝監管查驗環節的效率直接影響企業出貨節奏。
鋰電池屬于儲能設備,是聯合國規定的危險貨物,在存儲、運輸過程中存在燃燒、爆炸等安全隱患,出口要嚴格按照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規定辦理。海關對鋰電池出口口岸監管要求:在出口口岸,鋰電池由口岸海關對屬地海關簽發的“危包證”進行驗核,主要驗核出口鋰電池“危包證”信息是否與實貨相符,包括包裝類型、UN標記、鋰電池標記、實際出口數量等。

能做國內到香港鋰電池出口運輸的飛龍世紀物流公司表示:若是能做到鋰電池出口申報即出證,產品下線就能直接裝車,物流效率將大幅提升。
鋰電池企業在出口前,需向能夠提供“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的包裝生產企業采購相應的危險貨物包裝。鋰電池包裝完成后,企業應向屬地海關申請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鑒定合格后,海關出具“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即俗稱的“危包證”。
在日常的國內到香港鋰電池出口運輸經驗中,飛龍世紀物流公司了解到,從出口鋰電池常見違規情況看,主要問題是:企業在不滿足豁免條件的情況下,未按要求申請“危包證”,致使無法在口岸查驗環節提供相應“危包證”。此外,還有部分鋰電池外包裝上的鋰電池標記被遮蓋,或未按要求標識,海關查驗時極易卡關,這些都影響到鋰電池出口的物流效率。
飛龍世紀物流公司專業做全國各地到香港的跨境物流運輸,擁有承運鋰電池的危險品車輛,可以直接把貨從國內運到香港。如果您有需要,歡迎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