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飛龍世紀物流 發布時間:2026-02-25 字體:大 中 小
退貨處理是影響跨境電商消費者體驗和企業成本控制的關鍵環節。過去,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如需退貨,需原路運回原出口地海關辦理手續,物流路徑選擇有限、成本高昂。
做內地與香港跨境物流的飛龍世紀物流公司了解到,為打通退貨堵點,黃埔海關作為全國首批試點海關,積極推進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商品跨關區退貨監管模式。該模式允許電商企業根據物流成本與效率,退貨時可不經原出口地海關,而是通過其他海關退運入境。
數據顯示,2025年,黃埔海關監管跨境電商出口退貨量同比增長2.1倍。為保障退貨渠道高效暢通,黃埔海關優化流程,實行審核前置、并聯作業,落實預約通關機制,確保退貨商品快速驗放。

一、企業退貨商品的要求和時限
退貨企業可以對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申報清單》(以下簡稱《申報清單》)內全部或部分商品申請退貨。
進口退貨時限: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模式下,跨境電商企業境內代理人或其委托的報關企業可向海關申請開展退貨業務。退貨企業在《申報清單》放行之日起30日內申請退貨,并且在《申報清單》放行之日起45日內將退貨商品運抵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出口退貨時限:因品質或規格原因退貨,跨境電商出口退貨商品應在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內退運進境。因“滯銷”或“退貨”原因退貨,商品應自出口放行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退運。
二、企業辦理跨境電商零售出口退貨的注意事項
1.申請退貨的企業應當已在海關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業務,建立退貨商品流程監控體系,應保證退貨商品為原出口商品,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企業應當憑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出口貨物已補稅/未退稅證明》,申請辦理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退還出口關稅手續。
3.跨境電商零售出口退運商品,若出于“滯銷”原因需在退貨單備注欄首位填寫“ZXTY”;若出于“退貨”原因需在退貨單備注欄首位填寫“THTY”。另外,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退貨的,需在退貨單備注欄首位填寫“PGTY”。
4.開展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業務的企業應規范經營,具備企業生產作業系統數據并向海關開放或與海關信息化系統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