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飛龍世紀物流 發布時間:2025-12-03 字體:大 中 小
“9610出口”全稱“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電子商務”,適用于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消費者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現交易,并根據海關要求傳輸相關交易電子數據,采用“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或“清單核放、匯總統計”模式辦理通關手續的電子商務零售出口商品。
該模式下,企業可通過申報出口清單實現快速通關,大幅提升物流效率
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或平臺與海關聯網,境外消費者跨境網購后,跨境電商企業或其代理人、物流企業應當分別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跨境電商通關服務平臺向海關傳輸交易、物流等電子信息,無需傳輸收款單電子信息??缇畴娮由虅掌髽I或其代理人采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方式辦理報關手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商品出口,可采取“清單核放、匯總統計”方式辦理報關手續。

“9610”出口通關流程介紹:
1.數據傳輸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商品申報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或其代理人、物流企業應當分別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臺向海關傳輸交易、物流等電子信息,并對數據真實性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清單申報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商品出口時,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或其代理人應提交《申報清單》,采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方式辦理報關手續;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內符合條件(對不涉及出口征稅、出口退稅、許可證件管理,且單票價值在人民幣5000元以內)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商品出口,可采取“清單核放、匯總統計”方式辦理報關手續。
企業可根據自身退稅需求和出口商品實際情況選擇上述模式,允許以“清單核放、匯總統計”方式辦理報關手續的,不再匯總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
清單與報關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業對數據申報的真實性負責。
3.匯總申報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商品出口后,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或其代理人應當于每月15日前(當月15日是法定節假日或者法定休息日的,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將上月結關的《申報清單》依據清單表頭同一收發貨人、同一運輸方式、同一生產銷售單位、同一運抵國、同一出境關別,以及清單表體同一最終目的國、同一10位海關商品編碼、同一幣制的規則進行歸并,匯總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向海關申報。
匯總時間必須在次月15日之前;匯總規則必須按照上述的“八個同一”。
企業未向海關報送匯總申請的,每月16日系統自動按匯總申報規則將滿足條件的《申報清單》匯總生成報關單,發送至“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企業自“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提取報關單,確認后向海關申報。

飛龍世紀物流公司可以做中港跨境電商出口物流和進口物流,像文中介紹的“9610”跨境電商貨物從深圳出口到香港的批量貨物運輸,是我們的優勢服務項目,目前我們有為知名跨境電商企業提供中港跨境電商物流服務,貨物經香港的批量運輸由我們來完成。
如果您有貨進出香港,要找有實力有運輸車隊的中港物流企業合作,歡迎聯系我們,聯系方式:13538212566 李小琳。